关于在我校开展“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白阳发布时间:2017-05-10浏览次数:965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宁教工委宣德[2017]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这项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推荐、评审、审核过程要积极慎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群体:系(院)。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四、评选程序

(一)评选名额

师德先进集体: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推选2候选集体。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每个支部推选1名教职工作为“师德标兵”候选人,推选1名教职工作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二)报送方式

推荐集体的,先报送参选名单至宣传部,等确定最终候选名单后再填写800字的事迹材料推荐表。推荐个人的,需同时填写800字的事迹材料至人事处,名单及材料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0388@njou.edu.cn。(表格见附件)

(三)组织筛选

人事处、宣传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申报材料及征求的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其中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产生),经党委会研究确定代表学校参选。

五、工作要求

最终选定的代表学校参选的候选名单将挂网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至市教育局。

六、推选时间

推选报名截止时间:5181700


附件: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人 事 处

宣 传 部

201759






中共南京市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教工委宣德[2017]3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委教育工委(党委)、教育局,市属高校、直属学校党委(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弘扬高尚师德,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搭建平台,选树典型,引领广大教师见贤思齐,增强全市教育系统工作者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传递教育正能量,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先进群体:市属高校以二级学院或系部为单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内部职能部门、教研组、年级组(申报时兼顾普教、职教、特教、民办学校、幼儿园)。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市属高校、全市中小学(含普教、职教、特教、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编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群体: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敬业爱生、为人师表

2. 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师德建设制度机制健全,坚持长期开展形式丰富的师德教育活动,在教师培训中突出师德教育内容,教育和活动效果显著。

3.全力营造立德树人良好氛围。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弘扬师爱和志愿服务精神,关心爱护、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做到严格要求与循循善诱、义务辅导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正确进行引导、激励,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学生核心素养。

4.注重加强群体内涵发展。教师群体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普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业绩突出,集体凝聚力强,在长期的工作过程中形成良好的团队精神和特色风格。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好评,无不良反映。

5.自2014秋季学年以来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则不得申报先进群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应处罚;发生责任事故;学校教职工违反师德有关规定并受到处分;出现其他与师德先进群体不相符的事件与行为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1.爱国守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技能,有精湛的业务水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工作成绩显著。

3.师德高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志愿服务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书育人,关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或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困难学生,受到师生和家长的广泛赞誉。

4.示范引领。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尊自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坚决拒绝有偿补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工作5年以上,在学校享有较高声誉,获得过区级(市直属学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须有两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对响应号召积极参与教师流动,主动到薄弱学校任教,师德表现、工作成绩优秀,受到好评的一线教师予以倾斜,可适当放宽该项条件。

师德标兵,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师生中有较高声誉,在社会中有较大影响,在师德先进个人中事迹更为生动突出。

三、评选表彰名额

本届共评选表彰师德先进群体20个,师德标兵10人,师德先进个人20人。

四、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530日前)

师德先进群体:各区教育局推荐2所学校(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可以是学校内部职能部门、教研组和年级组,需排序);各市属高校推荐1个二级学院或系部;各直属学校可以本校申报,也可申报推荐1个教研组、年级组或内部职能部门作为“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各区教育局推荐2-3名教师(需排序);各市属高校、直属学校推荐1名教师作为“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各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推荐人选须经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30日前,将所推荐群体和个人的推荐表(需正反打印)及群体1500字、个人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xcydy@126.com(各类表格请登录xcydy83639941@126.com下载,密码:xdc83639941)。

(二)组织评选(6月)

市教育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根据申报材料及征求到的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其中师德标兵从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中产生),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将评选出的人选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示。

(三)表彰宣传(7-9月)

对当选的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在2017年庆祝第33个教师节时进行表彰,并通过宣讲报告会、微电影、微广播剧、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正确的价值导向,使广大教师及学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促进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区(学校)要广泛宣传、充分发动、精心组织,本着“求真务实、好中选优、群众公认”的原则,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组织审核、有效公示”的程序进行候选人、候选单位的推荐。

(二)严格把关。各区(学校)在推荐、评选、审核过程中要积极慎重,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在教育一线的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事迹突出、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教师个人、群体推荐出来。

(三)按时申报。各区(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推荐报送工作,杜绝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名额不再替补,并严肃追究相关区、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各区(学校)要把此项评选作为师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广泛宣传本区(学校)的师德先进典型和师德建设好的经验做法,为我市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宣传与德育工作处联系。联系电话:83639937

附件:1.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推荐表

2.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表

3.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推荐汇总表

4.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中共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南京市教育局

  

2017411

  

  

抄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

抄送:有关直属单位


  

附件1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候选单位推荐表


区(学校):

群体全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500字以

内)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年月日








主要

获奖

情况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学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区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市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注:主要事迹请另附,篇幅1500字左右。













  

附件2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候选人推荐表

  

区(学校):____________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科


政治面貌



教龄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电话


300

内)

(需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主要

获奖

情况


学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区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市教

育局

意见




盖章:


注:主要事迹请另附,篇幅1000字左右。











  

附件3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先进群体”

候选单位推荐汇总表

  

区(学校):

群体名称

群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南京市教育系统第十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区(学校):


性别

年龄

学科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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