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发布者:陈乃鸿发布时间:2017-07-13浏览次数:2316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建设项目晓庄校区学生宿舍5-7栋、食堂1-2楼、教学北楼及其他改造工程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晓庄校区学生宿舍5-7栋、食堂1-2楼、教学北楼及其他改造

2、工程地点:栖霞区和燕路462号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校区

3、工期要求:25日历

4、招标内容:维修工程;

5、工程规模:合同价约14(具体以控制价为准)。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B证。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是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本公告发布之日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2017718日上午930分至1000分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主楼302室后勤管理处受理报名。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一个次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一个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取值为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七、其他

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盖单位公章)两份:

(1)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原件)

(2)拟选派管理负责人、管理班子组成人员的注册岗位证书(若有)、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提供原件)

(3)3年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施工合同签订时间自201461日起至今,50万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至少提供2,多的不限;(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项目经理近三个月社保清单(345月)(提供社保清单原件)。

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报名,项目经理报名时须到现场,将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红章)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递交,并提供以上原件核查。凡未按要求报名的,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将被邀请参加投标,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解释。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7713日到2017713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招标人地址: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新街口校区302

招标人联系人:葛老师

招标人联系电话:85395095

招标人电子邮箱:1752120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0718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52018478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41587840@qq.com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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