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广播电视大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者:何芳发布时间:2018-10-24浏览次数:1989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我校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报告分为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791日到201712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市教育局的布置,我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拓宽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学校发展与稳定。

二、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工作制度

1、为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其他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组宣部、工会、纪委办(监察室)办(监察室)、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招就处、学生处、科技处、技术处、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2、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和办公室。监督小组设在纪委办(监察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小组成员由纪委办(监察室)、工会、团委、审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师生代表组成。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专人负责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栏、校报等媒介,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3、学校出台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工作制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要求学校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监督,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1、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师生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教风学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有机结合,进行综合检查与考评。

2、学校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学校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分工、部门职责、职称评审、干部任用、科研项目申报、学生奖学金评选、学生学费、师生入党等项目都进行了全校公示。

(三)创新信息公开形式

1.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把它作为信息公开的基本形式。

2.利用中层干部会议、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情况通报会、教职工大会以及各种专题座谈会等形式通报校务公开有关情况。系建立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信息公开情况。

3.设立校长信箱,纪检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师生服务热线制度,接受广大师生及家长反馈意见建议;通过OA发布学校文件、会议安排和工作动态;利用校内多种传播媒体,如校园网、宣传橱窗、学报、广播台、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公开信息。

(四)落实重点公开内容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学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公开。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如下:

1.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公开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修改,并以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传达给全体教职工。

2.收费、基建、采购公开

学校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和收费管理,通过各种措施,保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里有关文件规定公开亮牌收取,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对学校基建项目、大宗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等实行公开招投标。本年度,学校重大采购事项均采取了公开招投标方式操作。

3.人事管理的公开

1)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在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均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颁布执行;

2)职称评审中的公开情况。关于职称评审的各项政策、标准、指标均以文件下发,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在职称评审申报过程中对所有申报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3)奖惩制度和过程公开。学校各类先进、模范评选,均由下至上进行,由教职工推荐,然后逐级评选。评选后进行公示,无意见后才上报评选批准单位;

4)干部任用公开。完善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拟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考核和任前公示。

4.科研管理公开。科技处对于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评审、科技奖励等进行了公开。

5.招生、就业工作公开。学校的招生工作坚持以公平、公正为核心,切实推行招生录取的“阳光工程”。按照要求,切实做到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录取结果、投诉举报“六公开”,确保了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录取公平廉洁、切实维护了招生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招生就业指导处通过网络、手机通讯、橱窗等毕业生就业信息平台的建设,印制毕业生就业推荐手册,编制毕业生工作手册,以及开辟就业网站,举办中小型专场招聘会等,及时向毕业生以及社会公布各类就业信息。

6.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专项公开。学校认真做好各项奖助学金的评选,包括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学金评选、学生综合测评等,由学生处负责,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并将结果通过校园网、宣传栏进行公示;学生入党入团等,都经过学院统一审核后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各业务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对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提出的各类咨询,特别是关于招生、学籍、教务、聘任、职称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受理,并及时予以了答复。本学度,我校没有收到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不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代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和评议,主要对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及时性以及获取信息的便利性进行评议,对于在评议过程中收集到的的意见和建议,我校及时研究、积极整改,我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总体为满意。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负责监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反馈监督办公室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也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存在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的现象;二是需进一步增加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三是在监督落实方面存在滞后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不足,认真加以改进和提高,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树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通过宣传教育、定期培训等手段,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我校将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网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网站建设,增强网上互动,进一步提高获取我校信息的便利性。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建立考评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纳入到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中,通过考核评议,督促各部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校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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