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首届“感动南城院”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力志发布时间:2017-05-24浏览次数:940

各系党总支、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正气,优化育人环境,构建和谐校园,进一步挖掘、展示南城院人良好的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全院师生员工发扬南城院精神,营造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感动南城院”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平凡孕育感动  榜样凝聚力量
  二、评选类别
  首届“感动南城院”人物评选活动分别评选出“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及“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两类。
  三、参评范围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全体在校生、毕业生均可参评“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均可参评“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
  四、评选时间
  2017年5月19日—2017年7月10日
  五、评选条件
  (一)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
  1.基本条件
  ⑴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热爱科学、乐于探索、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创业意识;
  ⑵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⑶爱学习、善思考、勤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实践动手能力强。
  2.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参加院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并获奖。科技创新创业类活动主要包括“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科技创新设计与制作类比赛等各类创新创业大赛等。
  ⑵具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冠名应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作品形式主要包括论文、调查报告、文学作品、艺术创作、书评、读书心得等。
  ⑶在校期间积极开展创业,并取得一定收益。
  ⑷在校期间,有研制或转让的科技成果(产品、软件、课件等)、发明创造(商标、设计、专利等)。
  ⑸具有参与并完成老师的纵向教科研、横向科研、社会服务项目或学生个人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研究项目立项并顺利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
  ⑹毕业后成功创办公司企业,公司企业运营状态良好或者具有一定规模的运营团队,产品或服务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⑺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二)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严谨笃学、严于律己、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方式新颖,全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效果显著;
  3.坚持以学生为本,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显著;
  4.关心和爱护学生的健康成长,注意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调动校内外教育力量,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5.无教育、教学事故。
  六、评选过程
  (一)报名推荐(5月19日-5月31日)
  1.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平台,对本次评选活动主题、评选条件、评选过程等事项进行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投入到评选活动。
  2.“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的报名推荐采取个人自愿申报或系推荐的方式产生。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含毕业生,下同),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上所有支撑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于5月29日前交所在系。各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31日前将本系候选人申报表及其所有支撑的佐证材料纸质稿报送至晓庄校区学生宿舍7栋104室,电子稿发送到党委宣传部邮箱xcb@ncc.edu.cn。各系推荐候选人人数不超过5人。
  3.“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由学院在校学生自主、自愿对所喜爱的老师进行提名。每位被推荐的老师应由不少于20名学生联名推荐。由推荐发起人(学生)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表》(见附件2),于5月31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至晓庄校区学生宿舍7栋104室。每位在校生只能参与一次联名推荐。
  (二)资格审查(6月1日-6月3日)
  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资格。符合“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条件的候选人,由系党总支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情况表》(见附件3);不符合条件、推荐材料不实、联名推荐弄虚作假等,将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事迹展示(6月4日-6月11日)
  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橱窗等展示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
  (四)评选(6月12日-6月23日)
  1.第一轮投票(6月12日-6月18日)
  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组织第一轮投票。按得票顺序各选出若干名提名候选人。
  2.第二轮投票(6月19日-6月23日)
  ⑴由各系团总支推荐学生代表组成学生评审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投票,其分数占总评分的60%;
  ⑵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投票,其分数占总评分的40%;
  ⑶根据学生评审团、专家评审团的投票,各评选出若干名入围候选人。
  3.第三轮投票(6月24日-6月30日)
  利用学院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对入围候选人投票。
  (五)公示(7月2日-7月10日)
  根据第三轮投票结果,评选出“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及“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各10位候选人,报院党委会审核后公示。
  (六)表彰
  对被评为“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 授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首届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荣誉称号;对被评为“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 授予“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首届我最喜爱的老师”荣誉称号。
  七、有关要求
  1.各系党总支、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促进学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给学生,积极做好宣传、推荐工作。
  2.各系党总支、团总支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评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要求、条件和程序,积极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3.各系党总支、团总支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师生员工中广泛宣传身边榜样的典型事迹,掀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
  4.各系党总支、团总支所推荐的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典型性和时代性,突出表现“敬业厚生”的教风、“勤学敏行”的学风、“进取创新”的校风和“修德砺能”的校训,集中体现为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等。



附件:
1.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人物”申报表》
2.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提名表》
3.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感动南城院——我最喜爱的老师”候选人情况表》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部 
团   委 

2017年5月1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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