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陈乃鸿发布时间:2020-12-21浏览次数:5011

各分校、教学点,校内各部门:

现将本学期期末和下学期开学前后的学校工作安排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考务工作

20201226日——2021115日,各类学历教育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由各有关考试组织部门自行通知。

二、假期安排

(一)离校、放假时间

全日制学生2021116日放假。

市校教工2021123日放假。各部门假期工作由部门自行安排。

(二)开学时间

2021226日,市校教工上班;

2021227日—28日,市校老生报到;

202131日,市校老生上课;

以上时间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其它

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本部门的期末及下学期开学前相关工作。其他期末及假期有关会议、培训等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

2、各分校、教学点寒假放假和下学期开学时间由各单位自定,相关安排请报市校党政办公室备案。

3、假期中每周一上午9:00—1130党政办、财务处安排人员在新街口校区值班。

4、各部门对教工、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对校园、学生公寓进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5、市校保卫处安排假期教工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处理好各种应急事务。

6、寒假期间教工慎重安排出行计划,如非必需,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如必需前往,请提前向所在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7、教职工外出在网上办事大厅履行审批手续,江苏省内出行报各部门审批备案;跨省出行由部门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处审批,最后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批。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外出原因,严把外出审批关。中层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中层干部外出请假规定在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8、相关安排视疫情防控情况随时调整,另行通知。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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