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食堂封闭露台及宿舍维修工程 JSZC-320100-XHTC-C2025-001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5-20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XHTC-C2025-0016
20250042(校内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食堂封闭露台及宿舍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5万
采购需求:
为提升食堂空间使用效率,增加学生就餐餐位,拟于食堂二层露台制作钢结构封闭露台。建筑面积146平米。对宿舍内部纱窗、洗手台、瓷砖进行更换维修(二期工程200间宿舍)。拟利用暑假期间集中施工,工期两个月。
具体清单、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范围内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4 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单位自 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南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 响应申请人项目经理(拟选派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①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
3.7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线上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2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20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hetp://jsafcg.jsczt.cn/“苏采云”系统(网址:hetp://jsa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宁财购通〔2021〕5号等。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友情提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响应供应商在开标室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响应供应商解密限定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响应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磋商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磋商时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18351950615、85395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建邺区西城路300号君泰国际大厦C3楼
联系人:顾昀昀
联系电话:025-83715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昀昀
电话:025-83715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