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教学广播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NJJC-2025ZB0424、校内编号:20250034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溧水校区教学广播系统升级项目,主要是对学校溧水校区教学公共广播主控室的软硬件设备(包括:网络广播中央控制系统、网络话筒、多音源播放一体机、前置放大器、分控软件、网络数字音频处理器、电源管理器等)进行升级,并对13间广播系统电源线路铺设不标准的多媒体教室进行线路拆除和线路重新规范铺设;同时,对62间多媒体教室、1间校园广播站进行广播系统强电线路、网络通讯线路的整理、问题排查和修复(包含线路整理、问题排查和修复、绘制管线线路图、广播系统拓扑图、设备点位图等),确保广播系统各终端节点的网络通讯正常和电源稳定安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预算:11万元;最高限价:11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培训及项目交付所有工作流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9日9时00分到2025年5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法:(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http://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备注项目及单位简称),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报名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2100122000043956
开户行:宁波银行南京中山北路营业部
时间:2025年6月1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六、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壹份,副本份数: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联系人:陈老师,潘老师(技术咨询)
电话:025-85395355,025-85395307(技术咨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29楼
联系方式:高婷 025-58835827-8016
八、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