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演示制作实训室(二次比选)比选公告
我单位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对数字化演示制作实训室(二次比选)采用网上比选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数字化演示制作实训室(二次比选)
(二)项目编号:JSZC-320100-FW2026-08830
(三)项目预算:¥189,000
(四)项目地点: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五)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服务品目:教育服务 / 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
(八)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九)服务周期:365天
(十)其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二、资格要求
(请按照以下内容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材料的任意一种,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包括报告及报表等内容,并由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六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记录(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2月—2026年7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扫描件)(缴纳税收:提供银行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款凭证扫描件,社会保障资金:提供银行或税务部门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款凭证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比选文件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比选文件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6、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比选文件附件)(如有)。
7、具备合法产品代理资质及提供相关服务的项目授权书。
三、响应时间
响应开始时间:2026-8-22 09:00,响应截止时间:2026-8-31 17:00
四、项目评审
预计评审时间:2026-9-1 09:30
评审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1号安科大厦B座1507室。
备注:具体的评审时间将在响应结束之后确定,并将通过平台消息通知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
采购人: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
项目联系人:吴姗姗
联系人电话:18936031863
固定电话:暂无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高山路1号。
六、比选文件澄清修改
(一)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发布更正公告。
(二)采购人在网上比选开始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比选开始时间。
2026年8月21日



